王灵川,名沼(1787-1859),字灵川,号石泉,甘肃庄浪县阳川乡孙家坡人,咸丰元年辛亥钦赐六品顶戴孝廉方正,诰封中议大夫。因道光二十七年(1847),秦莲花城一代遭灾,出粟救急,当地回民为立铁碑。碑在孙家坡村南郭闫家大路旁,共三座,其二毁于同治回乱,今余阶石于荒烟蔓草之间,唯铁碑一座,为回民所立,故回氛未加侵毁,至今犹屹立焉。其文皆叙述魏太孺人及灵川公赈济饥贫诸大端与家庭孝弟之庸言庸行,以示范,盖躬行仁义,能得人心之同然,而歌颂以美之,且致其感恩怀德热忱也。余二碑无考。 “铁碑文” 原录如下:
王灵川先生赡贫恤困记 铁碑文 冯谖焚券,鲁肃指囷,休哉慷爽高风,杳然复现矣。夫缓急人所时有,而吾邻封远迩。有仓箱充实,陈陈相因,甚至积于红朽,虽所亲亦不相顾,何论余人。或者稍事推解,辄有德色,难乎其继若此类,比比而然,乃有灵川王先生者,每岁二三月间,出粟贷人,凡囊橐踵门者,皆虚往而实归,给以粟仍偿以粟,价之低昂弗计也;其有不能偿者,则置之宽。于戏,三古而下,竟有此人哉!食其粟者,深感其德;未食粟者,亦义其事,谓是不可以不著也。爰(因此)乞言于余。余闻灵川先生有老母在堂,素以周急闻,已奉旨建坊旌表,今年届九旬,犹好施济。灵川孺慕成性,奉命赈恤,是则先生之慷慨,实先生之孝行成之也。夫岂独孟尝之焚券,子敬之指囷,不得专美于前哉!是为记。 先生名沼,字灵川,庄浪县诸生。 敕授文林郎候选知县现任甘州府张掖县教谕议叙纪录二次丁酉科举人马翰如拜撰。 例授修职郎候选训导庚寅贡士马文采顿首书。 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吉日立 兰州府西川半个川金货匠人王化周铸 说明:有碑亭,碑上有砖刻“树德”二字横额,碑端铸“皇清”二字;碑后列二百三十七人姓名,兹不备录。 王氏家道殷实,最乐行善致孝,救灾济贫,其善行义举闻名遐迩。如道光二十六年(1846),庄浪岁饥,王沼举借义仓粮赈济灾民,平凉府陈太守升授湖南道,奖以 “孝义可风”的匾额;;二十八年(1848),静宁一些地方无收,代纳地丁银两;咸丰三年(1853),秦安、静宁、庄浪三县岁饥,得王沼粮、钱救助之灾民,远达周围200余里,无一受饥者,里人歌曰“生我者父母,救我者王公”,书赠“孝义堪师”匾额,共称为善人焉。对乡里鳏寡孤独,送衣送粮;婚丧嫁娶有困难者,赠物赠钱,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