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首页机构职能工作轨迹平台建设资讯动态推广应用学习园地相关下载咨询建议服务交流行业网络
信息化文件 更多 
·关于印发《平凉市电子政务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回...
·平凉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
·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全市信息...
·关于全面实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
·关于做好庄浪门户网公共服务栏...
·关于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通...
·关于启用全县政务专网的通知
·关于印发庄浪县政府信息公开指...
·关于正式运行及规范使用政务专...
相关下载  
网上调查  
 
信息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2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已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目前,庄浪门户网政务互动留言系统、平凉门户网留言系统、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栏目都是政府畅通诉求渠道、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网络留言回复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复办理主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二、回复办理对象

1、庄浪门户网《政务互动栏目留言系统》中的信函;

2、平凉门户网《留言系统》中的信函;

3、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有关庄浪的留言;

4、国内网络主流媒体有关庄浪的帖子;

三、回复办理原则

(一)领导负责原则。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和办理。

(二)务实高效原则。要注重调查核实,尊重事实,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客观、公正、及时地回复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协调配合原则。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答复的问题,由县政府办提出牵头答复单位,由牵头单位进行回复,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处理。

四、回复办理程序

(一)直办件。即直接答复处理。庄浪门户网《政务互动栏目留言系统》中涉及政策性和业务咨询的信函,由各职能部门信息员及时送部门主要领导阅办并在网上在线回复结果,时限要求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交办件。即转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办理。庄浪门户网《政务互动栏目留言系统》、平凉门户网《留言系统》、国内其它网络主流媒休中涉及庄浪的信函、帖子,由县信息化办(电子政务办)以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转交有关乡镇或部门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登陆庄浪门户网留言系统后台直接在线回复。

(三)批办件。即将信件报送书记、县长或相关领导阅示批办后处理。庄浪门户网《书记、县长信箱》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有关庄浪的留言以及平凉门户网站留言系统、国内其它网络主流媒休中涉及庄浪的重要建议、重大事件、事关全局和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等,县信息化办填写《庄浪县网络留言办理意见单》呈送相关领导阅示后,按领导批示意见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按照《留言办理意见单》中规定的时限,以文件形式分别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再由县信息化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

五、回复办理考核

 在线回复办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有关单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组织领导(10分)

分管负责人不明确扣5分;无专人负责承办扣5分;

(二)办理实绩(70分)

1、直办件回复不及时每件扣2分;不回复每件扣5分。

2、交办件回复不及时每件扣5分;不回复每件扣10分。

3、批办件回复不及时每件扣10分;不回复每件扣20分。

(三)办件质量(20分)

1、回复内容不实、解释不清、答非所问的,每件扣2分。

2、回复用语不文明、不礼貌、措词不当的,每次扣2分。

六、回复办理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指定一名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能熟练操作电脑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络留言办理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网络留言办理信息员名单请于12月25日前报县信息化办(电话:6820809 Email: 793389783@qq.com)。

2、自2012年1月1日起,各单位网络留言办理信息员在工作日内必须每天至少登录一次庄浪门户网留言系统后台,对涉及本乡镇或部门的信函要第一时间响应,并切实做到:能及时回复办理直办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交办件、批办件。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限的,要同县信息化办(电子政务办)联系并说明原因,直办件、交办件还需在网上先受理、响应,但最长办理回复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对一些突发性的事件,有关乡镇和部门必须抢占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权威信息,消除网友的猜疑、胡编乱造,把握主导权。对负面信息要加强网络舆论正面引导,主动澄清事实,防止传闻谣言扩散。

4、县委督查室、县信息化办将会同县监察局强化对在线回复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对回复主体超过规定时限没有回复又没有作出说明的,将进行书面督办。对由于回复办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附件:网络留言办理回复信息员登记表.doc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