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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文件
 
关于全面实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8-13 来源: 作者: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庄政办发〔2010〕139 号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县电子政务应用步伐,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缩短公文运转周期,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8 月1 日起取消纸质公文,在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全面实施公文无纸化传输。为保证政务公文正常、高效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在政务专网办公系统传输电子公文,除涉密文件外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督查通知、信息类简报等)均在专网办公系统内传输,县政府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2、各乡镇、各部门代县政府、政府办起草的文件,经政府办审核,送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后,由政府办文档员负责套红、签章、成文后发至各相关部门。
    3、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正确使用专网办公系统,不得利用专网办公系统印发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在专网办公系统内发文时,要认真选定接收单位,不得选定与文件内容无关的单位,更不得选定系统内所有用户,确保本单位文件发送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4、各乡镇、各部门的文档员必须在上班期间随时登陆专网办公系统,及时收阅登记各级来文。收到文件后自行下载打印供领导批阅,确保政令信息及时畅通传递。凡未及时登录办公系统收文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其责任。
    5、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一律通过专网办公系统内的会议管理模块直接通知给单位文档员,各单位文档员要及时收阅处理, 上报参会人员。各单位文档员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号码,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手机号码变更后,要及时更新本单位文档员资料内的移动电话,并报县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备案。
    二、保障措施
    1、各乡镇、各部门文档员要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用户密码和电子公章,并定期对用户密码进行修改,避免他人盗用。对办公系统内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并注意做好病毒查杀工作,没有安装物理隔离卡的单位不得将专网办公系统与互联网接入,对违反规定和造成泄密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积极做好电子公文传输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发送及电子印章的使用等工作,制定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乡镇、各部门的电子印章仅限于电子公文传输使用, 其管理与使用参照实物印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各乡镇、各部门从政务专网办公系统收取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5、接入政务专网的单位和乡镇,在专网发生故障时,按照程序填写政务专网故障维护报修单,电话通知电信人员进行维护,电信维护人员要在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对专网故障进行排除,城区单位维护人员应在1 小时内到达,乡镇应在2小时内到达,并对维护情况及时反馈。接入单位累计督促三次,维护人员仍未按时到达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接入单位操作人员私自修改接入计算机网络参数、改动接入设备造成故障的,县网管中心将对接入单位及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