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41641人。其中农村人口373896人,占总人口的84.66%;女性218294人,占总人口的49.4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0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8.84%,小学文化程度占37.67%,文盲及半文盲占14.43%;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别占50.75%、9.38%39.8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