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省级文明社定义
省级文明社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在全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村社,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省级文明村(社)标准的全国各省市(州)乡、镇辖区村(社),直辖市(州)乡、镇辖区村(社),少数名族辖区市(州)乡、镇辖区村(社),均可申报省级文明乡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社)不得申报:
(1)申报前两年内乡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申报前两年内被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3)申报前两年内村(社)干部(辖区村级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
(4)申报前两年内村(社)内发生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有其他违犯《甘肃省文明村社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测评细则》制定的依据和内容
本细则依据《2008年全国文明村镇测评标准考核细则(试行)》、《甘肃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制定。
测评细则共设置9个测评项目,19项测评指标。
1.测评项目: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风尚好、文化教育普及好、基础设施建设好、创建活动效果好、治安综合治理好、环境整洁卫生好、基层民主建设好、村社经济发展好共九个测评项目。
2.数据采集:考核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按照省统计局年度发布的统计数据,由各地统计部门提供,
3.测评方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两种方法。
①材料审核:主要是通过近两年的材料审核创建工作情况。材料征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在文明委的指导下,由县档案局(馆)负责完成。待审材料要有目录索引和相关部门的评价意见。
②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采用实地观察的形式进行,根据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4、分值构成:100分+10分基本项目总分为100分,基本项目各考察项目分值总和为100分;特色项目每项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1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好 |
II-1
班子建设 |
1)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健全,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3)文明村创建有组织、有规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有阵地、有措施、有效果。
4)村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高,无违法乱纪现象。 |
8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4)各2分。
1)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每年少于4次扣1分;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3)村干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扣1分;
4)对文明村建设无规划,无制度扣1分;
5)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6)民主建设不透明或村财务不透明扣1分;
7)群众组织不健全,群众没有发言权的扣1分;
8)村务不受民主监督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2
思
想
道
德
风
尚
好 |
II-2
思想道德建设 |
1)加强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思想政治工作进村入户;
3)落实“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八荣八耻”具体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知晓率80%;
4)结合实际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制度,有阵地,有成效。 |
8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4)各2分。
1)没有组织村民学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记录扣1分;
2)村(社)思想道德建设没有形成制度扣1分;
3)本村村民出现过挪用、偷用等集体财产的扣1分;
4)“八荣八耻”知晓率低于80%的扣1分;
5)出现本村(社)有遗弃、虐待老人、幼女行为的扣1分;
6)本村(社)存在严重违法国家法律人员的扣1分;
7)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没有普及扣1分;
8)本村(社)没有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扣1分; |
II-3
宣传工作 |
1)利用宣传栏、科普栏、黑板报或标语等形式经常开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2)坚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达到80%以上 |
4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个2分。
1)没有宣传栏的宣传设施的扣1分;
2)宣传栏内容不及时更新扣1分。
3)没有坚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活动的扣1分;
4)宣传内容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低于80%的扣1分。 |
II-4
显著成效 |
1)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移风易俗,实行殡葬改革,无乱建坟墓现象,有效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赌博打牌等“三风”现象。
3)创建家庭邻里和谐关系 |
6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分别1、2、3分。
1)村(社)居民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扣1分;
2)没有实行殡葬改革,依旧在用坟墓葬法的扣1分;
3)有“三风”现象(封建迷信、大操大办、赌博打牌等)之一的扣1分;
4)邻里不团结,不互帮互助的扣1分;
5)出现3户以上家庭不和睦或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的扣1分;
6)出现男女不平等或有歧视妇女的现象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3
文
化
教
育
普
及
好 |
II-5
文教建设 |
1)村(社)有标准化学校;
2)经常开展民俗文化节等活动,社会文化方向正确,健康向上,富有特色。
3)深入开展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破除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和谐人际关系。 |
5 |
资料审核 |
1)、2)、3)各1、2、2分
1)村(社)没有标准化学校扣1分;
2)没有坚持开展群众性科学文化学习活动扣1分;
3)没有村(社)特色民俗文化节或没有民俗文化组织的扣1分;
4)未开展科普活动或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扣1分;
5)村(社)居民有最近两年有严重违法构成犯罪行为的扣1分。 |
II-6
显著成效 |
1)适龄儿童入学率、升学率、毕业率、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2)积极开展40岁以下成年人无文盲活动;
3)加强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深入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
4 |
资料审核 |
1)、2)、3)、4)各1分。
1)适龄儿童入学率、升学率、毕业率、巩固率均未达到95%以上扣1分;
2)村(社)居民存40岁以下成年人文盲比例超过3%的扣1分;
3)村(社)广播电视网络建设,覆盖率没有达到95%以上扣1分
4)村(社)居民计划生育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4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好 |
II-7
基础建设 |
1)制订并严格实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计划,并将其制度化;
2)科学合法用地,小康村建设布局合理、环境良好、美观舒适,为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3)积极开展落实“五通”, “五有”, “五改”, “五化”政策; |
6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个1分,3)4分。
1)制订并严格实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或计划的扣1分;
2)有违法征用土地等行为的扣1分;
3)没有达到“五通”(通车、通电、通邮、通水、通电话)标准的扣1分;
4)没有达到“五有”(有农民学校、有广播电视室、有文化图书室、有卫生所、有体育场地)标准的扣1分;
5)没有达到“五改”(改院、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标准的扣1分;
6)没有达到“五化”(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四旁绿化、村容美化、环境净化)标准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5
创
建
活
动
效
果
好 |
II-8
制度建设 |
1)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村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把规划和计划中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
2)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监督激励“五到位”。 |
5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分,2)3分。
1)没有文明村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扣1分;
2)任务没有落实到责任人的扣1分;
3)对任务不进行检查、考核的扣1分;
4)没有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的扣1分;
5)有挪用资金行为或资金不到位的扣1分。 |
II-9
创建活动 |
1)广泛开展以生态文明村为重点的文明新村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文明户参创率>95%;
2)深入开展诚信村、信用户、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强诚信建设,防止不守信用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
3)开展无毒村(社)、治安模范户(十星级文明农户)、科技示范户、文化先进户等创建活动; |
6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2分。
1)没有广泛开展以生态文明村为重点的文明新村创建活动扣1分;
2)开展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文明户参创率没有达到95%以上的扣1分;
3)有坑农、害农的事件的扣1分;
4)村(社)干部不诚实守信,有欺上瞒下的现象的扣1分;
5)没有开展科技示范户、文化先进户等创建活动的扣1分;
6)十星级文明农户未达到30%的扣1分; |
II-10
联创共建 |
1)坚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争创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2)大力开展城乡共建、企地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连片共建等活动,不断提高文明村创建活动的水平。 |
4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个2分
1)没有坚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争创评比活动扣1分;
2)群众反映没有受益超过3次的扣1分;
3)没有坚持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连片共建活动记录扣1分。
4)开展活动军民都有情绪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6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好 |
II-11
治安综合 |
1)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成普法任务,干部群众法纪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2)社会综治组织健全,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集体越级上访、重大责任事故、非法宗教、邪教等活动,村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网络健全。
3)无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无虐待和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包办婚姻现象。
4)宣传法制建设,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居民法制意识,让群众有高的安全感。 |
8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4)各2分
1)村(社)干部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的扣1分;
2)没有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的投诉的扣1分;
3)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扣1分;
4)出现卖淫嫖娼、聚众赌博、贩毒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扣1分;
5)有拐买妇女儿童现象的扣1分;
6)有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扣1分。
7)没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或没有开展学习普法活动的扣1分;
8)缺乏安全感的群众高于30%的扣1分。 |
II-12
普法制度 |
1)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达到市规定要求;
2)有计划的进行科普教育,积极推广农民致富实用技术,认证落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与帮助政策;
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深入普及。 |
5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分别2分、2分、1分。
1)适龄少年儿童(含流动人员子女)入学率未达到100%的扣1分;
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于96%的扣1分;
3)没有推广农民致富实用技术记录扣1分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率、创业培训率低于50%的扣1分
5)全民健身率没有达到60%以上扣1分 |
II-13
人口与生活质量 |
1)计划生育率达98.5%;
2)有村(社)级卫生室或综合服务室;
3)无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发生;
4)群众住房砖混结构房屋达95%。 |
4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
1)计划生育率没有达98.5%的扣1分;
2)没有村(社)级卫生室或综合服务室的扣1分;
3)有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发生的扣1分;
4)群众住房砖混结构房屋没有达95%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7
环
境
整
洁
卫
生
好 |
II-13
村容村貌 |
1)环境整洁卫生,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
2)基础设施完善,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
3)积极推行改厕、改灶、改环境等工作。 |
3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
1)环境卫生差,大量出现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的扣1分;
2)基础设施完善,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等没有保障的扣1分;
3)改厕、改灶率低于50%的扣1分。 |
II-14
环境保护 |
1)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无破坏耕地事件;
2)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
3)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
4)建立环境保护宣传站及维护站,并有专人负责。 |
5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4)2分。
1)没有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有破坏耕地事件的扣1分;
2)有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的扣1分;
3)有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的扣1分。
4)没有建立环境保护宣传基站或宣传牌的扣1分;
5)宣传内容没有及时更新的扣1分。 |
II-15
环境建设 |
1)开展植树造林、荒山育林或退耕还林还草;
2)群众自觉开展美化庭院活动;
3)森林覆盖率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 |
3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
1)没有开展植树造林、荒山育林或退耕还林还草的扣1分;
2)群众没有开展美化庭院活动的扣1分;
3)森林(绿化林)覆盖率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8
基
层
民
主
建
设
好 |
II-16
民主建设 |
1)村(社)政务管理制度健全,积极推进村(社)民主建设;
2)依法实行村委会选举制度,≥80%的选民参与选举;
3)坚持村(社)民主决策制度,村(社)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
4)建立农业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活中的困难, “五保老人”供养率达100%。 |
5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4)2分。
1)没有建立政务管理制度健全,或积极推进村(社)民主建设的扣1分;
2)村委会选举制度,村名参选率低于80%的扣1分;
3)大事没有民主决策,或政务公开的扣1分;
4)没有建立农业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扣1分;
5)没有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活中的困难,或 “五保老人”供养没有率达100%的扣1分。 |
II-17
村规民约 |
1)制定村规民约;
2)群众知晓率高但,并能自觉遵守;
3)移风易俗,革除不良陋习。 |
3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各1分。
1)没有制定村规民约的扣1分;
2)群众知晓率不高或没有自觉遵守的扣1分;
3)村名出现重大社会恶习的扣1分。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标准 |
分值 |
测评方法 |
评分标准 |
I-9村
社
经
济
发
展
好 |
II-18
发展规划 |
1)制定并有效实施农工副经济发展规划,各业协调发展;
2)制定并大力实施农业结构和产品调整的计划,农业结构和农产品得到优化;
3)制定并认真落实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
3 |
材料审核 |
1)、2)、3)各1分。
1、没有制定并有效实施农工副经济发展规划,的扣1分;
2、没有制定并大力实施农业结构和产品调整的计划,或没有使农业结构和农产品得到优化的扣1分;
3、没有制定并认真落实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或没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扣1分。 |
II-19
经济水平 |
1)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区同类村(社)平均水平;
2)有适合本村(社)经济发展的路子;
3)贫困人口比例低于全地区平均水平
4)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名列本县市前茅;
5)按规定完成各项税费任务。
|
5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3)、4)、5)各1分。
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地区同类村(社)平均水平的扣1分;
2)没有自己的特色发展道路的扣1分;
3)贫困人口比例高于全地区平均水平的扣1分;
4)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名低于本县平均水平扣1分;
5)没有按规定完成各项税费任务的扣1分; |
特 色 项 目
责任编辑:贾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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