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和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使全县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效益取得显著成效。
1、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在年均增长10.9%的情况下,六项主要污染物基本控制在目标值之内,总控率达到100%以上。大气环境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10mg/m3,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6mg/m3,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8mg/m3;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7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9dB(A)和67.8dB(A)。受结构性污染影响,除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外,大气环境质量能够达到Ⅱ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各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总体环境质量与“十五”末相比有了进一步改善。
2、全面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县把解决结构性污染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县城集中供热建设步伐,依法采取“关、停、并、改、整”等措施,大力削减污染物,努力实现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都控制在目标值之内(见表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年均达到1.6万吨。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表1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控制量 |
排放量 |
控制量 |
排放量 |
控制量 |
排放量 |
控制量 |
排放量 |
控制量 |
排放量 |
SO2 |
300 |
300 |
550 |
531 |
800 |
568 |
900 |
717 |
900 |
800 |
COD |
250 |
248 |
750 |
666 |
730 |
730 |
700 |
606 |
650 |
700 |
烟粉尘 |
1050 |
1050 |
1100 |
696 |
1100 |
719 |
1000 |
935 |
1000 |
980 |
氨氮 |
无 |
98 |
150 |
141 |
150 |
115 |
150 |
132 |
150 |
150 |
固废 |
150 |
150 |
150 |
146 |
150 |
145 |
150 |
143 |
150 |
150 |
3、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在加强老污染源更新改造的基础上,把污染治理从末端向源头和全过程延伸,从单纯治理向调整产业结构和合理产业布局转变,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大金山水泥、县医院、中医院、鑫喜淀粉、银海淀粉、宏达淀粉以及城区三个供热公司先后投资1800多万元,对所属行业的废气、废水进行了治理;朱店金锁、通化康庄、南坪瑞丽、岳堡恒腾等农业循环经济和生物养猪工程相继建成运行,总投资1341万元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垃圾填埋库容72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35吨,于2010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水洛河水质、促进辖区企业污染治理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治理项目18个,投资1.1亿元,年削减COD500吨、粉尘1200吨、烟尘300吨,污染源治理成效显著。
4、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保稳步推进。从2006年开始,利用四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生态示范区创建规划》,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抓手,印发了《庄浪县生态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建成生态示范乡镇18个,生态示范村60个,累计完成投资8000万元。大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创建“四绿”单位9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8个,增强了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启动实施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完成了南湖、朱店2个重点乡镇环保所的配套建设,在18个乡镇配备了环保员。以“四清、五改、六建”为重点,在万泉高川、水洛中川等5个村开展了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000多万元,先后扶持完成了通化康庄、朱店金锁等重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
5、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十一五”期间,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攻坚破难,坚决淘汰了一批耗能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依法关停小造纸厂1户、小砖瓦厂9户、小淀粉厂62户,小锅炉17台,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坚持关污染不关产业,关小扶大,扶持新建的三户淀粉企业的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
6、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连续五年开展了全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先后对排污企业、加油站、县(乡)医疗机构、砖瓦厂、主要河道、养猪大户进行监督检查,对60多个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养猪业主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每年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宣传月活动,出动检查人员500多人次,依法检查建筑施工场地89处,查处超标单位176个,处罚87个,责令整改89个。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普查监察执法活动,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对区域内畜禽养殖户进行了集中清理,落实了相关防污措施,解决了部分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组织人员对放射源涉源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申报核定了23个涉源单位的24枚放射源,开展了伴生矿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评价与污染防治监督工作。
7、全民环保意识逐年提高。认真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已初步形成部门联合、公众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日,在县城和重点乡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在县电视台每年开办环境教育专题,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保护有奖征文”和“争当环境小卫士”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四绿”单位创建等活动。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使公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较普遍。以砖瓦制造和粉条加工为主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涉及地域广,工艺水平低,管理较为落后,加之治污投入少,生产中排放的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
2、县城和经济较发达的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县城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多数建制镇没有完整的市政排水管网,污水收集系统存在明显缺陷,除县城外所有建制镇仍然是清污合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大部分建制镇的垃圾收集营运跟不上小城镇的发展。
3、面源污染日渐突出。化肥和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用地膜的普及推广,畜禽养殖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环境逐步恶化,白色污染、规模养殖户粪尿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点。
4、环保执法能力不强,监管薄弱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环境监管、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环保队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思想观念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保护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正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
1、有利因素
(1)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绩观,将会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而环境保护是落实这些重要决策的组成部分,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2)经济结构调整的产业转移,将会摈弃粗放型、拼资源型、不顾环境成本的发展方式,环境保护是改变传统发展方式的内容和手段,在产业发展、技术引进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3)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势在必行。
(4)国家级生态园区创建,有力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块状、带状循环经济,建设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生态经济园区、创建“四绿”单位,将会加大生态建设与环保投资,环保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任务繁重。
(5)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需求普遍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的意识也不断增强,将会有力促进污染源治理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不利因素
(1)全县经济体制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较长时间,环境保护工作既要解决老污染源的治理和生态破坏问题,又要紧跟经济增长步伐,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任务十分艰巨。
(2)“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目标任务繁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严重阻碍环境保护进程。
(3)环境管理能力不足,环境监测水平较低,仪器装备落后,加之环境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严重影响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4)环保资金缺口较大,措资渠道不畅,还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以生态示范区创建为动力,通过创新体制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推动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治理,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循环发展,持续利用原则。积极推动块状、带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最小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调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条件,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便于实施和考核。
3、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原则。环境保护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体现出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联系,环境保护规划要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并将建设和保护任务分阶段、分区域、分部门加以落实。
4、项目支撑,公众参与原则。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载体,要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辖区内工业、农业、养殖业等行业之间的链接互动,以项目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和生态建设。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畅通公众的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加规划的开放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地表水达到水质功能划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达到城区噪声功能划分标准和要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完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主要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开始恢复,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使辖区内群众能喝上干净的水,能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环境质量目标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葫芦河、水洛河、庄浪河三大水系地表水达到水质功能划分要求:
──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村人饮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域标准。
──水洛河中川桥、刘靳村控制断面水质指标达到或好于II类标准的占60%以上,基本消除劣III类水体;出境断面水质指标达到或好于III类标准的占60%以上。
──庄浪河控制断面水质指标达到或好于II类标准的占70%以上,基本消除劣III类水体。
──葫芦河力争保持入境断面水质。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二类区标准:
──二氧化硫年均值小于0.06mg/Nm3。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10mg/Nm3。
──二氧化氮年均值小于0.04mg/Nm3。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小于0.20mg/Nm3。
(3)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目标。达到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标准和要求:
──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A)。
──交通干线噪声小于70dB(A)。
2、污染防治指标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规划指标(见表2)
──废气中除二氧化硫外,粉尘、烟尘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的水平(见表2)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9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大于80%以上。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75%、85%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5%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表2 庄浪县“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吨
类 别 |
指标名称 |
2009年实际 |
2010年计划 |
2015年规划 |
增减率(%) |
空 气 |
二氧化硫 |
826 |
900 |
1000 |
+11.1 |
烟粉尘 |
935 |
1000 |
1000 |
0 |
地表水 |
化学需氧量 |
606 |
650 |
500 |
-7.7 |
氨 氮 |
132 |
150 |
150 |
0 |
固 废 |
排放量 |
143 |
150 |
150 |
0 |
综合利用量 |
19439 |
20000 |
25000 |
+25 |
3、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低于1.6吨标准煤。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耗水量低于300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低于20千克。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60千克。
4、生态环境指标
──森林覆盖率大于24%。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
──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大于90%。
──秸杆综合利用率大于70%,农用薄膜回收率大于75%。
──化肥和农药使用强度每公顷分别小于300公斤和2.5公斤。
5、县城环境保持目标
──医疗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医疗垃圾全部焚烧,无二次污染。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dB(A)以下。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二氧化硫日均值、氮氧化物日均值分别达到0.03、0.02、0.04mg/m3。
6、农村环境保护目标。“十二五”期间,要努力使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所改善,种植和养殖废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体系,使重点区域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粪便资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提倡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左右,禁止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的使用。
──地膜回收率达到75%以上,可降解地膜使用率达到40%以上。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率达到40%以上。
7、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指标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投入。
──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监测能力有明显提高。
──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能满足统一监督管理的需要。
8、2020年远景目标。2010—2020年十年间,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初步构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建设要求。
到2020年,水洛河、庄浪河控制在Ⅱ类水质,葫芦河庄浪段控制在入境水质;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二级标准内;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功能区划分要求。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形成具有完善服务功能的生态环境、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的产业环境、持续协调的发展环境,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污染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我县经济结构转型、改变发展模式的重要战略途径,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的必然选择。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的有力实施,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推进结构减排落实。严格把握“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项目的环评审批,牢牢把好环保准入关,从发展源头控制污染。要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提条件,作为审查规划环评的必要条件,推动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好“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确保污染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2、加大工程减排力度。抓好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成日处理1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两处集中供热点,总供热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后续工程建设;建成管道液化气工程,解决城区居民生活燃料用气问题。
3、大力推进监管减排。对各重点污染企业及污染治理设施,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加大环境减排督察力度,将其结果作为年终核算减排量的重要依据。建立减排工程运行情况抽查制度,现场核实设施运行参数、历史数据及档案资料,核定的数据作为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十二五”期间要从农村环境污染的点源治理与面源治理相结合入手,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措施,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2、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鼓励规模养殖、科学饲养,倡导发展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广适合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肥和能源。
3、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尝试,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并将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粪便、有机厨房垃圾、木屑等废弃物的集中堆肥设施建设,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把农村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畜—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变农村能源结构。
4、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工艺落后的生产项目、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6、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7、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解决农村人饮不安全问题。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合理选定饮用水源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域,设置水源保护标志,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评价及水质监测工作,从源头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三)加强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污染源防治,努力改善地表水水质,加强云崖寺的建设与保护,着力解决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
1、县城。建成烟尘控制区5.6平方公里,覆盖率达80%以上;城区噪声达标区4.9平方公里,覆盖率达83%以上。取缔关停2.8MW以下燃煤锅炉;对宾馆饭店和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集中式市场和分散的个体餐饮摊点采取强制措施,推行燃气灶和无烟煤;加强对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力度,规范建筑施工作业行为,在东西大街和主要交通干线实行禁鸣,对建成区工业噪声和锅炉噪声采用隔音、消音技术改造、搬迁等措施进行治理,商业和社会生活噪声采取限制音量、拆除噪声源等措施依法监管,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小于70dB(A),创造清洁、优美、宁静的生活环境。
2、主要河流。落实《葫芦河庄浪段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进一步改善洛河水质;建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加大淀粉、副食加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实施力度,解决群众关注的水污染问题,使水洛河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确保水环境安全。
3、云崖寺森林公园。贯彻执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环评方案,加快道路、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能源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对5800公倾天然林和洛河源头水质进行有效保护,严厉打击滥捕滥杀、滥采滥挖和倒买倒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活动。防止在森林公园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组织对园区内的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实验区内的生态旅游和环境宣传,建设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中心,按照已认证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管理保护区,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4、严格环境执法,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大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用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标准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加强与发改、土地、工商、电力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从项目建设审批、用地、供电等环节上清查把关,严防“两高一资”产业进入我县。加大对规划环评的执法检查,完成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环评。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发动舆论、社会、群众等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权威性,最大限度控制新的污染,确保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放射源的清查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强化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对放射源的使用、运输、贮存和处置等按照国家要求,查清现状、建立档案、分类管理、消除隐患,建立健全放射源的申报登记、安全许可证、现场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放射源计算机登记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成立放射源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人员、理顺体制、明确权限、落实责任,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环境管理,多方筹集资金购置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监测设备,配备监管防护服装和车辆,开展监督性监测检查。新上的放射性和电磁辐射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开展对已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高压输变电、医疗高频设备、工业领域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的环评和验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放射性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6、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通过争取国家投资、业务部门投资、地方财政配套等渠道,整修办公楼,购置环境监测和执法监察仪器及设施,完善环保机构,进行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逐步改善工作环境和执法条件,以适应环保工作的新需要。
(1)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按照标准建立环境监测化验室,构建先进实用、种类齐全的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传输及时、简便实用的信息体系。严格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监测数据,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充分发挥监测能力建设成果的效益。开展环境标准、监测规范、分析方法、质量评价等技术的培训,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技术体系,开展环境监测质量考核、比对和抽查工作,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2)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实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抓好执法装备建设,完成监察大队三级标准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在职监察人员进行轮训,所有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市级组织的培训,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3)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在实践中完善和更新应急机制,全面提高环境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清查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开展以高污染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污染事故隐患单位,严查非法生产、违规经营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机关办公能力。对现有办公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的标准化建设创造条件。购置微机、传真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排污申报、重点污染源等专业性数据的收集、处理,实现传输自动化和网络化,环境信息资源的共享化。鼓励在职学习和培训,到“十二五”末,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到总人数的90%以上。在辖区内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环境宣教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形成一支与环保事业相适应的宣教队伍,有力促进环保工作。
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点建设项目
环保项目建设是实现“十二五”环保目标、遏制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的基本保证。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拟建项目环保投资约59521万元,新改扩建的项目及老污染源治理投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项目投资主要靠争取国家基建投资、国债资金、地方财政投入等多渠道解决;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由国家环保总局仪器设备专项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环保专项资金给予解决。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包括老污染源治理、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详见附表)。
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项目逐级逐单位分解落实,按照年度实施步骤和内容,充实到环保目标责任书之中。各相关企业和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责任书考核要引入绿色GDP内容,环保部门要对规划实施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管,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创新管理机制,实施目标管理。积极探索完善环保目标运行管理机制,围绕目标进行全过程监控,随时督查,工作进展要及时报告、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使各项工作以目标管理为轴心、以督查督办为保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全面实施乡镇环保专干和村级环保监督员制度,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目标管理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目标管理水平,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
3、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察,提高执法效果。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查和审批,依法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重点对污染反弹、“15小”和“新5小”企业死灰复燃、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生态示范区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试点区域的建设和保护办法,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复议工作,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以严格执法促进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全面落实。
4、加强政策调控,严格项目环保准入。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对危害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再好也坚决不批。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增强宏观调控的实施成效。我们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淘汰和限制一批产能过剩、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又要提高环境准入的门槛,控制不利于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开发项目,鼓励发展特色优势清洁产业,减轻环境压力,提升区域环境竞争力。通过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严把项目“三同时”的验收关,切实提高新项目的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规划环评试点,坚持把环保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规划环评制度,促使环境保护的着力点从微观层面进入到宏观层面。
5、加强资金投入,完善环保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体制,制定有利于环保工程建设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政府环保投入,发挥政府在生态示范区、循环经济等生态环境建设及污染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生态保护工程项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管理优势,扶持污染治理项目,争取技改资金、污染治理资金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为环保工程顺利实施积累资金。
6、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建设生态文明意识。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对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环保事业、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积极作用。要围绕环保历史性转变和生态文明开展宣传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组织策划高水平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社会各方,形成环境宣教合力。要建立环境教育试点,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宣传教育对象,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农村、学校、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以全面提高全民建设生态文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