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简报(第39期)
【来源:|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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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
简 报
第 39 期
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
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开展以来,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强化措施,突破难点,认真克服创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短等问题和困难,围绕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组织部、政法委、卫生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文明县标兵创建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纳入总体布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创建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深入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主动协调,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动员会议精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加入到创建工作中来,通过示范带动,使身边人向文明行列靠齐,争当文明使者,掀起了创建工作的热潮。据统计,全县各单位在前段时间共召开动员会议40多场次,成立领导小组40多个,抽组工作人员80多名,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细化工作指标。人社局、司法局、环保局等单位能按照《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涉及到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工作指标、具体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实行专人专项工作负责制,并逐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各单位共制定《实施方案》31个,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31份,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理顺了管理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团委、妇联、街道办等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活动简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各自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县创建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收集各部门工作动态,组织编发创建工作简报33期,向省、市文明网以及其他媒体上报和发表各类创建信息10多篇,促进了创建工作的信息交流,提高了我县创建工作的知名度。县电视台在《庄浪新闻》上开辟了“创建文明县标兵在行动”专题栏目,对31个重点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组织拍摄了《梯田王国遍开文明花》宣传汇报专题片。县政府网站开辟了“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专题”网页,集中宣传报道了全县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文明县标兵有关知识,制作上传创建新闻和公益广告150多条(次)。各单位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在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和公益性广告、设置宣传橱窗、制作播放电子显示屏滚动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据统计,全县共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庄浪县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近4万份,悬挂宣传横额100多条,张贴宣传海报2000多张,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15面,形成了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创建活动。县文明办、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等单位以“八大文明工程”建设为载体,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测评细则》设置的124项测评内容全面规范达标。一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以“讲文明、树新风、塑造庄浪新形象”为主题,大力开展“创文明县、建文明城、做文明人”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扶贫助残、敬老爱幼、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等各具特色的道德实践和公益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12个,先进典型表彰活动6个,文艺晚会和艺术表演8场次,书画展4场次,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城乡居民的文明观念,提高了社会道德风尚。二是加大县城环境整治。加大县城美化、绿化、亮化工作力度,持续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使县城面貌大为改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维修城区道路沥青路面1000余平方米,修复路缘石、道路护栏等市政设施900米。清运卫生死角垃圾350余吨,取缔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125处,清理乱贴乱画和“小广告”500多平方米,拆除破旧广告牌30余块。查处各类违章上路车辆100车(次),纠正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300多人次,规范各类水果经营摊点20多处,查纠违章停放机动车辆50余次,县城主要街道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观。三是认真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全面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申报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各6个,县级文明单位10个。各乡镇全面推开“和谐五星”创评活动和“十大孝子”评选活动。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泛开展“窗口示范单位”、“诚信单位”、“巾帼建功示范岗”创建活动,在社区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四是加大社会管理力度。坚持“打防结合”方针,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安定稳定,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广泛开展“诚信庄浪”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督和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前半年,全县打击各类重点违法犯罪活动283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2起,查处各类假冒食药品案件21件,创建诚信市场6个,推荐上报省级诚信市场创建单位1个。
报:省、市文明办。
送: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县
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县创建办各组。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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