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委 庄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5-05】 【关闭】

 

中共庄浪县委  庄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规划

(2011—2012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规划(2011—2012年)》已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庄浪县委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8日

 

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规划

(2011—2012年)

 

    为了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深化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根据《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全省文明县、建生态文化城”为主线,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以城镇为主,城乡联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全面落实《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县建成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正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和谐有序、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省级文明县,为今后创建全国文明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从2011年起,全面启动全省文明县创建工作,把2011、2012年确定为创建“全省文明县”工作达标年,力争2012年跻身全省文明县行列。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创建的第一要务。把发展水平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首要标准,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一起抓,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2.坚持把打造和谐庄浪作为创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学习型社会,倡导诚信友爱,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促进人的全面进步。

3.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创建的根本宗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从市民最关心的事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的成果。

4.坚持把求真务实作为创建的重要保证。努力把创建标准转变为加强城镇管理的目标、把创建方法转化为城镇管理的办法、把创建过程转化为加强城镇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取得实效。

5.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创建的强大动力。把创建工作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先进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运作和保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城镇经营、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制。

6.坚持把齐抓共管作为创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相互支持,把创建全省文明县与创建省级山水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三城联创”活动,形成配合密切、各展所长、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近两年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八加强、八提升”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奠定争创全省文明县工作基础。

(一) 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干部学习教育。以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重点,健全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报告会和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践的本领,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均达到12次以上。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深入开展理论宣讲对谈活动,定期对干部进行社会经济、道德法制、文化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

2、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设立县、乡(镇)政务窗口,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围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定期向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信息。在县电视台开设“承诺与兑现”和“特别关注”等栏目,跟踪报道行风治理情况,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罚代管、违规检查、强行摊派等不良行为,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廉政建设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1、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1.5以下。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要开设12348法律服务专线,乡(镇)、村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社团援助组织和社会力量为补充,以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基础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消费水平,使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3、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畅通维权举报电话,杜绝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发挥妇女维权机构的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做到男女就业机会公平,男女同工同酬满意度达到70%以上。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使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低于2起/万户。各级政府普遍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机构,劳动监察部门要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切实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村社、机关、学校、企业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制定工作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调动广大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保证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依法参与选举的选民要达到80%。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建立完善“下评上”、“民评官”的民主监督和评价机制,逐步建成自治能力强、行政色彩淡、组织结构科学、群众参与程度高的自治型社区。

5、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在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100%;建有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居民小区有检查、宣传教育、巡逻等治安和消防安全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新建住宅楼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坚决扫除黄赌毒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成效显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无危害一方的社会黑恶势力,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

6、建立健全公共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各类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重大暴力案件和刑事、治安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减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建立社会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疫情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对煤矿、建筑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全覆盖、无遗漏”为目标,减存量,控总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大于75%。

(三)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努力建设诚信政府。进一步规范各种行政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公开、公正、公平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使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诚信庄浪”为主题,经常性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公民诚信观念。制定管理办法,广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村镇、诚信家庭等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质量、信贷、税务等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和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实现互联网免费信用信息查询。

3、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商场(店)创建活动。在全县商贸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集中街区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争创活动和“诚信商户”评选活动,到2011年底,力争我县有1条省级示范街。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处置机制和打击走私贩私举报机制。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全县无集中性、区域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走私贩私、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4、提高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对各种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全面推行行业服务规范,倡导诚实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使群众对行风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提升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县委宣讲组和社区、乡镇农民学校等理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场所、有师资、有教材、有记录、有考核。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作用,开展道德模范“四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通过事迹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文艺表演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让更多群众了解、走近、学习和争做道德模范,使市民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利用重要事件、重大纪念日、节庆日和国防日,集中开展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与管理,建设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免费开放各类教育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3、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和文明规范,加强市民教育,在80%以上的乡镇建立农民学校,结合中央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发生,及时举办各种主题理论研讨会或专题形势报告会,对全县干部群众进行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4、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按职业分层次、分阶段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积极组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展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使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5、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甘肃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全县60%的中小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经常开展活动。大力推进师德建设和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建设,制定下发《庄浪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县开展德育工作示范学校、共享工程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工作,60%的学校要建立标准化心理咨询辅导室,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等公益服务。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抓好优秀童谣、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广泛开展传唱活动,办好少儿频道,加快建立少儿广播电视节目交换机制,推动更多优秀少儿节目上声频、上荧屏,着力满足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6、深入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坚持建管并重、疏堵并举原则,集中开展网吧市场监管、网络环境优化、荧屏声频净化、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网吧管理,推广应用绿色过滤软件,建立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算制度,在网吧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有效利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电信企业和网络服务企业的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市民对网吧行业形象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7、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合理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发展差距。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在中小学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人均教育经费达到150元以上。

8、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文化软实力。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民俗文化活动,每年举办城镇大型广场文化活动不少于3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在公园、城市绿地以及居民居住集中的地方,合理规划建设简易健身场地,增添体育设施,确保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大于1.08平方米,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启动特色文化名县建设工程,加快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步伐,县图书馆建成三级以上图书馆,县档案馆建成省二级馆。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全面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和“村村通”工程建设,实现通讯普及率稳中有增,全县“村村通”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每个行政村每月至少免费放影一场电影。

9、深入推进科学普及工作。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为载体,大力推进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确保全县8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科普活动场所,大型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县电视台开设科普知识栏目,县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定期播报科技信息、科普动态,引导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全面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10、大力加强文明养成教育。积极开展 “讲文明、树新风、塑造庄浪新形象”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城市公德,纠正不文明行为,确保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影剧院、图书馆等场所安静有序、和谐文明。公用电话、邮箱、报栏、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损坏现象。城镇居民友好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确保交通守法率达标。

11、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由县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活动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志愿者注册人数大于城镇人口总数的10%,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文明志愿者、夕阳红志愿者、红领巾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扶贫济困、爱心助残等公益性活动,社会集中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成立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达到50%以上,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达到70%以上。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定期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加强经济建设和城市管理,提升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大力实施经济提质提速工程。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跨越发展的目标和“一二三四”发展构想,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果品、畜牧、洋芋、劳务、蔬菜等特色产业开发,不断壮大县域工业,兴产业、促民营、强基础、重民生,推动梯田大县向产业大县迈进,促进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确保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人均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达到全省同类县中上水平,人均GDP水平不低于全省同类县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省上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每十万人拥有专利权数高于全省同类县平均水平,研发经费支出与GDP比重大于1.0%,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大于28%。

2、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力争全县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走出一条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子。要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无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为标准,规范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经营项目,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以及各类流动饮食摊点、马路摊点,实行划行归市,定点经营,定位管理。县城人行道平整畅通,护栏设施完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设置规范,公用电话、垃圾箱等公用设施无人为损坏。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0%以上。在县城主要街道增设果皮箱、公厕等公共卫生设施,并由专人管理。对县城主要路口、主要干道的门店招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效果。

3、加强公共交通管理。以“出行礼让讲风尚、交通文明在庄浪”为主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保证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使交通路口阻塞率小于2%。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合理分布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达到6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达到8标台。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与结算,进步解决好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卫生室服务网络,居民(农民)对卫生服务的满意率在80%以上。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饮食夜市以及职工食堂等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及时依法处理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确保水质达标,供水单位和卫生部门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5、努力提高生活质量。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大力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国优”创建成果,健全完善计生工作利益导向机制,使奖励扶助、特困救助、二女结扎户奖励、特别扶助四项政策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达到100%,确保计划生育率控制在计划指标内。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进一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工作。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到2012年,全县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岁以上,恩格尔系数小于41%。

6、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例,推动社会保障工作重心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生育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使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城镇廉租房制度,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六)加强环境管理与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认真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力抓好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防护林、退耕还林、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现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争创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重点抓好以单位庭院、重点地段绿化为主的点的绿化,抓好以街道绿化为主的线的绿化,抓好以二郎山等南北两山绿化为主的面山绿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乔、灌、花、草相搭配的城区绿化美化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确保土地利用秩序良好。至2012年,全县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镇绿地率达到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方向,积极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年度节能任务和年度减排任务。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对主要河流的排污管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化工建材等行业烟粉尘、二氧化硫及汽车尾气综合治理和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至2012年,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50%以下,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5分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1.5%,人民群众对城镇环保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七)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全民参与的共建环境。

1、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各类创建活动的基础工程,坚持注重过程、注重实效、注重群众参与,围绕营造一流服务环境、打造一流职工队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高点定位,充实内容,创新载体,全面深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宗教场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在扩大文明单位覆盖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实现新进展。经过两年的努力,力争使各级文明单位比例达到60%以上。

2、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公安、工商、税务、邮政、电信、电力、金融、教育、交通、卫生、商贸服务等执法部门和各窗口行业要围绕本行业发展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对本行业内多年没有市、县级文明单位的,要在媒体曝光,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力争使“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95%以上。

3、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要求,围绕办好一所市民学校、建好一处文化活动室(站)、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好一所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站)、组织一支文体骨干队伍、建立一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六个一”任务,以社区事务管理、文化活动为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整合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把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2012年,文明社区比例达到60%以上。

4、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抓好乡容乡貌环境清洁、门店整修美化、文明集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居民素质提升“五项工程”,确保各级文明乡镇比例达到60%以上。文明村重点做到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广泛组织开展政策、科技、法律、道德、文化、卫生“六进家”活动和以家庭行为美、环境美、文化美、生活美为主要内容的“美在农家”实践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真正解决脏、乱、差等环境问题,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整体水平,文明村比例达到15%以上。以乡镇为依托,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至2012年,全县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农户比例均达到20%以上。

(八)加强新农村建设,提升统筹城乡的基础环境。

1、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增加农村“水电路”等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渗透。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逐年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优化种植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做大做强果品、洋芋、畜牧、劳务蔬菜等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全国优质果品大县、全国果品创汇基地,全省农区绿色草畜基地,陇东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

3、深化农村改革。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审批和占用补偿制度,建立土地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制定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4、加快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产业开发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三清五改四化六有”为目标,把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结合起来,突出规划引导和产业支撑,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新农村建设。整合项目资源,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大力发展农村通信、完善农村电网,努力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同时,抓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实力型新农村,使示范村或示范点达到村村通车、通电、通邮、通水、通电话,村村有农民学校、文化图书室、卫生室、体育场地,村村改院、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村村道路硬化、巷道亮化、四旁绿化、村容美化、环境净化标准。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突出位置,同部门管理、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同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做好文明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真正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和《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任务分工》,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县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督促检查活动,包括组织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活动进行视察,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对有关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督办的事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组织重点创建单位到先进城市、先进县进行学习考察,横向比较,取长补短,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要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县活动的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县电视台要采取开设专栏、采编专题、典型报道等措施,强化舆论引导,开展舆论监督。县城主要公共场所和集贸市场要设有创建文明县与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街道办要负责办好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和宣传文化长廊,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重视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发挥在创建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发动面和覆盖面,努力形成各级重视、群众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使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

(五)严格奖惩标准。要把创建文明县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重视、不作为的领导和单位,要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对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表彰的各类文明单位(行业),由其上级机关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全体干部职工增发一个月工资,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优秀公务员可按20%的比例确定。

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全面达标,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附: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任务分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县  规划  通知

抄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责任编辑:贾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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