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
集中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
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省级文明县创建成果, 不断提高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推动社会文明进程,全力推进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甘肃省文明县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评选标准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生态文化名县为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强化依法治县和城市管理,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城乡联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全面落实《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县建成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正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生活环境和谐有序、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县标兵。
二、主要任务
对照《甘肃省文明县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评选标准和《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结合我县实际,以实施“七大文明工程”为载体,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确保“甘肃省文明县测评细则”设置的9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124项测评内容全面规范达标,顺利圆满通过省文明委的测评验收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
(一)实施党建品牌工程,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生态文化名县目标,打响“梯田王国党旗红”党建品牌,认真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龙头,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着力办好“紫荆讲坛”,拓展延伸党员干部的学习范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积极开展集体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等各种学习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党校
2、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制定和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领导干部监督问责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政府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活动,坚持“六个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学党章、守纪律、知荣辱”和廉政文化“六进”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建立廉政文化专栏、刷写廉政标语和读廉书、看廉片,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教活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县纪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法制办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各乡镇、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机关党组织和农村党支部“一加一”结对帮扶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政治建设,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二)实施普法教育工程,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农贸市场的“法律八进”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乡镇司法所和综治办公室,选强配齐工作人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街道和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人员。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法律12348服务专线和维权举报电话,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基础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2、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实施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设立维权举报电话。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坚决查处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实施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保障老人、妇女、残疾人基本权益,建立健全各类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内完成382套保障性住房,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妇联、残联、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三)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打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以“诚信庄浪”为主题的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村镇、诚信家庭和“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经营户”、“放心消费户”和“星级文明摊位”评选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向长效化、制度化方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认真办好县电视台“承诺与答复”专题栏目,及时回复“县长信箱”中的网民来信。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文明办、工商局、工信局、国税局、地税局、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2、加强市场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形成监督、投诉和处罚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管理,坚决惩处公务人员违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县电视台开设“曝光台”和“回音壁”等栏目,跟踪报道行风治理情况,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罚代管、违规检查、强行摊派等不良行为。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四)实施文明提升工程,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讲文明、树新风,塑造庄浪新形象”为主题,大力开展“创文明县、建文明城、做文明人”主题实践活动,用道德规范引领文明风尚。认真开展道德实践和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和树立各级各阶层道德模范,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庄浪人”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庄浪精神”再教育。积极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国防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并形成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基本道德规范。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文明办、党校、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2、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中积极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效衔接的“三结合”工作运行机制,动员所有部门、单位、家庭都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净网、净吧、净屏、净园“四净”活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惩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教育局、文广局、文体局、民政局、团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3、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围绕建设全市教育强县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严格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积极扶持弱校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落实。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卡通”,进一步提升城乡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全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保证每个社区至少建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卫生局、各学校、街道办
4、推动文化艺术和科普事业全面发展。围绕建设陇上生态文化名县和平凉文化产品交易大县,深入挖掘以“梯田王国”文化为代表的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增加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村电视直播互通、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广播“村村响”、市级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长年免费向公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加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好正月十二文化艺术节。积极申报“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积极争取庄浪梯田化标志地红色经典旅游项目,努力扩大云崖寺和庄浪梯田两大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加大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举行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争取强县富民项目和循环经济示范县项目,大力培育一批科技示范点。
牵头单位:文广局
责任单位:文体局、科协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5、着力提高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和规范化。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和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坚决杜绝影响恶劣的见死不救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慈善捐助和公益活动。加大公共场所道德建设。坚决杜绝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建立良好的社会人际关系,努力形成各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的新型社会。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警队、文广局、电信局、团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五)实施城乡建设工程,打造合适便利城乡的生活环境。
1、加快经济发展。狠抓180个典型和167个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实施“十大项目”和“十大典型”建设,推动经济建设跨越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达到2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达到155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6%,达到3556元。力争实现人均GDP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本省县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农工办、农牧局、林业局、旅游局、人社局、商务局、统计局、各乡镇
2、加大县城建设管理。一是立足“生态文化名城”的基本定位,按照“南扩北改、东拓西延”的思路,有序实施县城南扩工程,全面建成南城区南北滨河大道、长青路和崇文路,开建梯田文化广场和梯田纪念馆,完成四个入口改造。加大老城区改造工程,大力实施管网建设、道路改造工程,全面贯通南巷子路,建成金水花苑、滨河佳苑、翠庭花园等一批宜居小区。配套和完善城区公共设施。完成城区主要街道的命名、街景绿化和灯饰亮化,统一设计更换沿街的广告牌、门店牌,完善城区主要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的道路名称和公共图形标志。二是加强城镇的管理。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依法建立规范管理城镇的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采取划段包干、沿街巡查的办法,严管严罚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乱发小广告的现象。加大对宾馆饭店、出租屋、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出租车的管理和整治,努力营造整洁卫生、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生活舒适的县城新形象。三是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布局公交站点,科学设置斑马线、隔离栅栏,完善主干道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四是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工商局、交运局、卫生局、水洛镇
3、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渗透。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梯田综合开发为主攻方向,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扩大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二是精心组织实施“三清五改四化六有”村容村貌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和谐五星”创评活动和“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高标准建成36个新农村示范村。积极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努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素质。三是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南湖、朱店等重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小城镇创建活动,建设生态文明集镇。
牵头单位:农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文明办、交运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人口局、电信局、电力局、各乡镇
(六)实施平安建设工程,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一是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平安小区”、“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街道”、“平安校园”、“平安乡村”创建为载体,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拓展平安建设新局面。健全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等综治基层组织,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并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开展全县性的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四是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有效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有效控制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及时、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时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
2、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一是在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设有明显标志。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积极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加大对小作坊、小摊点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加大药品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和诊所经营行为。加强管理,有效遏止利用各种方式兜售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健康产品”的情况。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食药监局、消防队
(七)实施民生改善工程,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争创“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抓手,全力抓好“三荒”造林和道路绿化,加大退耕还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绿色长廊和生态安全屏障。加大城区绿化美化力度,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绿地率达到15%,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超过8平方米,主、次干道、支路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林业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
2、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对社会生活中的污染物、噪声排放进行集中整治。对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和专项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加大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利用秩序良好,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指标和计划。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国土局
(八)开展特色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共建环境。
1、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两新”组织为主体,围绕营造一流服务环境、打造一流职工队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高点定位,充实内容,创新载体,全面开展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各级文明单位比例达到80%以上,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县级文明单位10个。
2、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诚信建设”为重点,围绕行业发展目标,修订完善文明行业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使“窗口”行业、执法部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90%以上。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要求,围绕办好一所市民学校、建好一处文化活动室(站)、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好一所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站)、组织一支文体骨干队伍、建立一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六个一”任务,以社区事务管理、文化活动为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整合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把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使各级文明社区比例达到60%以上。
4、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抓好乡容乡貌环境清洁、门店整修美化、文明集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居民素质提升“五项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各级文明乡镇比例达到60%以上。以“五好”、“五通”、“五改”、“五化”、“五有”为重点,积极实施文明村创建,广泛组织开展政策、科技、法律、道德、文化、卫生“六进家”活动和以家庭行为美、环境美、文化美、生活美为主要内容的“美在农家”实践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真正解决农村脏、乱、差等环境问题,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整体水平,年内创建县级文明新村10个,比例达到20%以上。
5、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争创“六好”(爱国守法好、勤俭持家好、环境卫生好、文化教育好、道德风尚好、计划生育好)家庭为载体,评选一批“致富能手”、“孝老爱亲模范”、“好公婆、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使文明家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十星级”文明农户比例均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三、创建步骤和方法
按照省级文明县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办法,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集中落实活动将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现在至4月底)
1、组建庄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行事历》。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收集、整理各类创建资料。
4、各创建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达标创建(2012年4月底至7月底)
1、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列标准任务及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2、明确创建的重点与难点,尤其是一些硬件建设指标,及早列出项目清单,由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尽快组织实施。
3、列出工作进度与时间表,限时限期达标。软件达标任务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硬件设施改造及新建项目于7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2012年8月初至8月下旬)
1、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2、申请省、市文明委进行初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2年9月初)
1、再次对照标准,进行自测自评。
2、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县标兵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3、申请省文明委进行正式验收。
4、总结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先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创建组工作责任制,及时督促检查,保证创建活动正常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各项工作。创建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总结评比,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年终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城乡齐抓共建。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城乡联动、以城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密切配合、齐抓共建,依靠群众、全民参与,力争把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创建活动,以城带乡、城乡联动,促进城乡全面发展。
3、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对需要财政投入的项目,认真测算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能与今年建设项目衔接的,按照原定投入渠道,尽快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
4、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文广局、电子政务办公室要精心策划,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的良好局面。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以强大的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5、加大督查力度。创建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工作任务的完成。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进度,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项指标、工作都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县标兵目标如期实现。
2012年4月12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
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
存档(二)份 共印60
责任编辑:贾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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